加拿大新入籍法让双重国籍者沦为二等公民?
2015-06-19 01:01:31

  温哥华港湾(BCbay.com记者综合报道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表示,对恐怖罪犯、叛国者及间谍剥夺加拿大国籍的法律于5月29日已生效,但此新规定仅对拥有双重国籍的严重犯罪者有效。亚历山大表示,加国公民需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若进行恐怖行为,仍有可能被撤销国籍。

  政府为进一步打击危害社区公共安全的恐怖行为,将进行恐怖活动、叛国和从事间谍活动的行为也列入其中。同时,根据此法,加入外国军队或者国际恐怖组织攻击加拿大利益的双重国籍者也将被剥夺加拿大国籍。 此法旨在维护加拿大国籍的价值,但实施对象不包括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人,必须为拥有双重国籍者,政府不会撤销民众的唯一国籍。

  其实新法实际上剥削双重国籍公民﹐使他们沦为“二等公民”。

  新条款上月生效后﹐网上开始流传一些警告信息﹐特别是在脸书上。一些任贴文警告双重国籍公民﹐包括在加拿大出生的人﹐指他们沦为“二等公民”﹐加拿大国籍可能“随时剥夺”。

  新法对双重国籍者有什么影响﹖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1.国籍真的随意剥夺?

  这个说法不确切﹐5月29日生效的新条款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加拿大公民的国籍可被剥夺﹕造假或用欺诈手段取得国籍﹔曾当军人,参与有组织武装团体﹐与加拿大有武装冲突﹔裁定通敌罪、叛国罪﹐判处终身监禁﹔裁定恐怖主义罪名﹐或类似外国恐怖主义罪名﹐判监5年或更长刑期。如果加拿大公民被剥夺国籍变为无国籍者﹐当局不能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因为加拿大须遵守1961年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Convention on Reduction of Statelessness)。

  2.人们对新法仍有忧虑?

  是的﹐移民与难民律师﹐还有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都反对C-24号法案﹐特别是有关剥夺公民身份的条款。最具争议的部分是﹐多数剥夺国籍的个案由公民及移民部长或代表定夺。民权和特赦组织说﹐法律歧视双重国籍公民﹐等于说他们“低加人一等”﹐没本土出生公民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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